本發(fā)明公開了一種煙花爆竹危險廢物的處理方法。包括前處理步驟、后處理步驟,所述前處理形成浸出廢水、廢渣;所述后處理將前處理制得的廢渣、廢水分別處理,其中,廢渣先制成漿料,然后通過震洗、氣浮處理,再過濾,將硫磺粉與木炭粉、金屬粉末分離,以及紙漿渣、泥、砂被分離出,最后將木炭粉與金屬粉末分離;前處理的廢水和后處理中過濾分離的廢液根據(jù)所含氧化劑的種類進行分開或混合處理。本發(fā)明本發(fā)明提供的煙花爆竹危險廢物的處理方法及系統(tǒng),工藝簡單,極大的提高了煙花爆竹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的效率及效果,在處理過程中沒有任何有害物質(zhì)的產(chǎn)生、不會造成環(huán)境的二次污染,大大擴展了回收煙花爆竹危險廢物的應用范圍。
聲明:
“煙花爆竹危險廢物的處理方法及系統(tǒng)” 該技術專利(論文)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(論文)所有人。僅供學習研究,如用于商業(yè)用途,請聯(lián)系該技術所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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